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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费县杏园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命关天,不得有丝毫马糊。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以预防杜绝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抵制火灾事故的能力,尽力消除或减轻火灾事故的损失程度,特制定此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一、火灾初期的处置步骤

全体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牢记火警电话:5718119。

〈一〉发现火灾事故苗头或遇有火灾事故时应及时向学校值班室报警,或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及时增援,以便尽快进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在发现火灾有蔓延扩大,且一时无法扑灭时,应迅速组织引导室内人员疏散、撤离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部门的人员、设备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条件。并与车辆、医疗、物管部门联系,为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管理作好准备。

二、重大火灾处置步骤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工作得到及时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能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学校主管校长负责,保卫处、校办公室、后勤资产管理处的主要领导参加。

三、教育、培训

〈一〉各学校各班级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过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二〉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学生宿舍、教学区、办公楼、实验室、家属宿舍区等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两次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三〉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的每层楼都备有灭火器或消防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和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实验员负责保管,保卫人员要作为重点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教师,必须在实验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报警,每位师生都有报警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发现火灾应急报“119”、“120”、“110”。报火警时要做到:

⑴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不延误时间。⑵讲清起火地置、地点、楼层、部位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⑶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⑷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⑸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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