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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杏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学校消防

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定期听取分管校领导的消防安全工作报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7.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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