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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特殊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特殊学生考试压力,促进特殊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费县特殊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科学命题、确保质量

1.学校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切实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共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特殊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特殊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特殊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学生表现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教师追查问责。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特殊学生开展或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考试。学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特殊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特殊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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