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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任课教师每节课提前到岗,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当节任课教师要负全责。课间休息时间段安全由上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大课间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前半段时间由第二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后半段时间由第三节课任课教师负责。

3.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每节课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

7.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并及时通知门岗人员。

8.学生晚间自习,由当天生活老师及夜班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9.智慧课堂等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0.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反映。

11.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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