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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杏园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1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设学校食堂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

(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粮食、菜金、调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校长签字后,记入有关账簿。

2、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3、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餐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采购验收后由检验人员及食堂负责人签字并付款。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副营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善按每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账目应按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账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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