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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杏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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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并面、油、肉类等索票、索证。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中学生身体发育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食品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落实24小时食品留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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