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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评价
费县杏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 | ||||||||||||||||||||||||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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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课程: 我校艺术教育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课程标准,按照音乐、美术每周各不低于一节课的上课要求。 艺术活动: 我校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地建立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都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 艺术教师配备: 我校现有艺术教师14人,其中音乐教师8人,美术教师6人,虽师资配备仍有欠缺,但基本能够满足艺术教学的需要。 艺术教育管理: 学校实行艺术分管校长、艺术主任、艺术教师的三级管理模式,严格艺术教育教学方面的制度,保证课程开设和艺术活动的有序进行。 条件保障: 我校现有舞蹈室、美术展厅、专用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多口,并且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备有音乐器材室、美术器材室,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相关的器材。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校园内绿树成荫。 特色发展: 我校大力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我校早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中,取得良好成绩,艺术教育的发展取得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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