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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杏坛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教学工作重点,以“有根教育”“立德树人”为总体工作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 以促进专业发展为动力,以加强常规管理为切入点,以深化课堂改革为重点, 以日常教学管理为轴心, 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积极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教学管理精细化。

2.教学质量优质化。重点抓手:按照新课标要求,结合校情、教情和学情,进一步开展“学问课堂”教学研究和教学反思,增强科研意识,打造有效课堂。

三、具体措施

(一)深化教育改革,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1.学文件强认识,规范行为,提高素质。认真学习《山东普通中小学办学十五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临沂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个禁”》等各级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教学行为。遵守省市教育局规定的课程计划,加强管理。不搞疲劳战,要讲效率战,努力提高课堂效益。不滥用资料,不得擅自私订教学资料、教学用具,不乱收费用,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2.继续开展主题教研。以开展“学问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作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听评课主题教研活动。

3.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要研读学习《课程标准》,善于思考,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指导。要求广大教师根据新标准、新要求、新变化,在课堂教学上有“创新”。

4.完善教师成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成长档案,完善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专家型教师培养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引领和促进教师的成长。

(二)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学是实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根据常规“六认真”制度,结合我校教学实际,进一步抓实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规定。各级要开全课程,上足课时。坚持以“轻负担、高质量”为目标,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原则,做到分层作业。坚持精讲精练,低起点严要求,小步子快节奏,快反馈勤矫正,保证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

2.注重备课实用性。熟悉学科课程标准,深入研究教材,确定每章节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核心问题、训练题目等。精心设计教案。要充分了解学情。

3.提高课堂教学实用性。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探索构建“学问课堂”教学模式,为学生的主动学习搭建教学平台,引导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4.统筹安排作业。调控作业时间,科学设计,在作业形式上,体现多样性、趣味性、挑战性;在作业批改上,评语人性化。“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

5.加强考试管理和质量分析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各年级期末考试工作。

6.加强备课组建设,加强校本教研。各教研组、备课组要围绕教研主题化、主题系列化,积极探索“理论学习、同课异构、说课磨课、经验分享、案例反思、课堂观察、网络研讨”等校本教研形式;充分考虑“教学研评”一体化,将集备教研和“学问”导学紧密结合,提高校本教研的实效性。

(三)抓年级组管理,切实发挥年级组的管理职能。

1.年级教育教学工作要面向每一个班级、学生、学科,突出重点。要及时对问题班级、问题学科进行诊断与纠治。

2.七年级重抓行为习惯,抓学风,打牢基础,尽量不让学生掉队。八年级深化管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加强分层教学实验,力争减小两极分化的影响。九年级加强学法指导,做好临界生与学困生的培优脱“贫”工作,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营造良好备考氛围。

3.各年级要重视尖子生的训练和培养,各年级要开动脑筋,结合实际,建立尖子生培养档案,制定尖子生培养计划,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发展中心要和年级加强沟通,积极开展这个专项活动。

(四)强化毕业班过程管理,提高中考复习实效性。

1.要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加强集备,通研教材,互通信息,把握试题趋向、特点,搞好本学科的命题、分析工作,有效落实备课上课、训练检测、反馈矫正。

2.聚焦中考备考,加强命题研究。各备课组重视新课标与考题的研究,制定学科备考策略。要重视试卷评析和考后补救策略研究,发挥好考试的教学质量诊断、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策略反馈矫正功能,做到科学备考、规范备考、精致备考、高效备考。结合县教研室举办的教师学科素养比赛,继续加强中考考题研究,老师先做题。

3.明确目标,制定并启动“培优补差”实施方案。各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扬“拼、盯、研、清”的精神,讲、练、考、评、基本方法,坚持做到“临界生不放松、学困生不放弃”。

4.认真抓好体育、 信息和实验操作训练,拟定计划,合理安排,确保三项技能考试旗开得胜。

(五)其他工作

1.规范档案管理。继续完善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3.印刷资料的管理。既要尊重课任教师的选择,也要考虑减轻学生负担,实用、有效、不浪费。

4.做好其他部门交办的相关性工作

(六)学生管理

费县杏坛学校学生资助评审方案

根据党和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精神,切实保证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而辍学,全力营造关爱贫困学生的氛围,解除贫困家庭的后顾之忧,不断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关爱力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特制作此方案。

一、成立资助工作组

1、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李涛

副组长:高月涛、李瑛、王发永、刘洪伟、刘怀美

2、资助评议小组,

组长:各年级主任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

3、资助认定小组,

组长:梁慧

成员:曹咏、郑迁、各年级主任

二、贫困资助对象

1、资助资金使用原则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2、享受资助资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学生。

3、认定依据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a)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b)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c)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d)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e)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f)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4、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5、认定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特殊困难”:

a)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b)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c)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d)孤儿;

e)重点困境儿童;

f)烈士子女;

g)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h)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困难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学校根据3规定的认定依据自行制定。

(3)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a)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b)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c)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d)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认定程序

1.基本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提前告知

每学年开学前,各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个人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4.学校认定和结果公示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初审排序,报评议小组审核。

2、以年级为单位,评议小组长负责,收集班级提交的初步审核结果,统筹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学校学生资助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五、建档备案

学校完成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及认定结果的录入工作。

档案管理按照SDZZ30要求执行。

六、资助审批

学校将评审认定困难资助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和体育局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直接汇款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七、监督

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及时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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