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杏坛学校2025年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条件 | ||||||||||||||||||||||||||||||||
| 2025-08-05 作者: 点击数: | ||||||||||||||||||||||||||||||||
|
||||||||||||||||||||||||||||||||
|
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我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费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费教基字【2025】1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费县杏坛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月涛 副组长:李 瑛 王发永 刘洪伟 刘怀美 刁志学 成 员:夏 冬 滕凤强 魏 超 田卫彬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计划: 今年杏坛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 2、招生范围: 今年全县一年级招生采取划片招生政策。费县杏坛学校招生范围四至:北至建设西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西外环、东至天景路。 主要村街及小区:交通局家属院西院、沂景花园、阳光上城、鑫合园、信合村、金盾小区、盛世嘉苑、名士豪庭、杏坛书香、朱家庄、幸福街新村等。 (二)初中阶段招生 1、招生计划: 今年杏坛学校计划招生10个班。 2、招生范围: 今年全县七年级招生采取划片招生政策。费县杏坛学校招生范围四至: 1、北至建设西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西外环,东至人和路。2、人和路以东,中山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南,文昌路以北。 主要村街及小区:沂景花园、阳光上城、鑫合园、信合村、金盾小区、盛世嘉苑、名士豪庭、杏坛书香、碧翠园、实验中学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铁四处小区、西关小学家属院、中医院家属院、育才第一、第二小区、联通花园、文轩府小区、三里沟、高家楼、朱家庄、幸福街等。 三、招生办法 详见费县杏坛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和费县杏坛学校七年级招生简章。 四、招生纪律及要求 (一)组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和成员是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招生工作。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 (二)严格划片招生政策,严格控制学生择校。 教体局规定:各招生学校要严把入学关,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驻城中小学严禁跨片区招生。我校严格按照教体局制定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从转学环节上控制学校班额。转学条件等同于入学条件,学校只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学位已满,不允许再接收转学学生。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学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规定班额。 (三)坚持免试入学,推行“阳光分班”。学校采取随机均衡编班方式,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学校要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强化招生纪律。各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六)严谨细致答复。招生期间,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作出答复。 附件:1.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3.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七年级招生简章 费县杏坛学校 2025年8月5日 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高月涛 副组长:李 瑛 王发永 刘洪伟 刘怀美 刁志学 成 员:夏 冬 滕凤强 魏 超 田卫彬 费县杏坛学校 2025年8月5日 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滕凤强 成员:王龙宫 曹 咏 侯西强 费县杏坛学校 2025年8月5日 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2025年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学校现状,特制定如下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具有费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招生计划 今年费县杏坛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 三、招生范围 今年全县一年级招生采取划片招生政策。 1.费县杏坛学校招生范围四至:北至建设西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西外环、东至天景路。 2.主要村街及小区:交通局家属院、沂景花园、阳光上城、鑫合园、信合村、金盾花园、盛世嘉苑、名士豪庭、杏坛书香、朱家庄、幸福街新村等。 四、招生方法 家长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批次依次录取。 五、报名时间 1.2025年8月6日至8月11日。8月6日8:30开通“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8月11日18:00关闭。 2.符合所在片区学校就读条件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3.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 六、报名流程 “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注册“爱山东”APP 下载“爱山东”APP后,家长进行实名注册。注意:(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则监护人(父母)任一方注册皆可;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2)适龄儿童只与监护人一方(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以所在同一户籍监护人信息注册;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报名时将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平台。(3)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需经商、务工人员本人进行注册。 2.“爱山东”APP登录 “爱山东”APP注册和登录→左上角站点选择临沂市→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费县”确认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点击“选择”→选择报名类型“驻城小学”或者“乡镇小学”→继续选择相应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七、录取办法 招生学校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一)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申报学校片区内; (二)适龄儿童为县城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申报的驻城学校招生片内(仅限县城户籍,且祖孙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 (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八、录取说明 (一)户籍及房产信息 1.户籍,指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申报学校招生片区内。 2.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5年8月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大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核对结果为准。 (二)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有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根据房产划片入学;经商、务工人员无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根据所提报经商、务工材料,结合申报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无法录取的,一律调剂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所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 户籍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还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2)居住材料 县外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首次办理日期至2025年8月1日满六个月);本县户籍的,提交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经商或务工材料 申请子女在驻城学校就读的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城区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费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场所应为商业用途,且目前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颁发时间至2025年8月1日满一年)。 申请子女在驻城学校就读的务工者:与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申请子女在乡镇学校就读的经商、务工者所提报材料,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上传报名平台,以作参考。 (三)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交房并且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原始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交房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驻城学校就读。 3.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籍簿、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4.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籍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5.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九、报名咨询电话 0539-5680600 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附件: 1.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5年费县小学招生区划图 2025年费县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5年费县杏坛学校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2024年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结合学校现状,特制定如下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今年费县杏坛学校七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 二、招生对象 具有费县户籍的小学2018级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范围: 今年全县七年级招生采取划片招生政策。 (一)费县杏坛学校招生范围四至: 1、北至建设西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西外环,东至人和路。 2、人和路以东,中山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南,文昌路以北。 (二)主要村街及小区:沂景花园、阳光上城、鑫合园、信合村、金盾小区、盛世嘉苑、名士豪庭、杏坛书香、碧翠园、实验中学家属院、交通局家属院、铁四处小区、西关小学家属院、中医院家属院、育才第一、第二小区、联通花园、文轩府小区、三里沟、高家楼、朱家庄、幸福街等。 四、招生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2025年8月6日至8月11日。8月6日8:30开通“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8月11日18:00关闭。 2.符合所在片区学校就读条件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3.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 (二)报名条件 1.县内驻城小学毕业生 县内驻城小学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须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县内乡镇小学毕业生 县内乡镇小学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须学生本人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驻城初中学校招生片内,并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3.县外小学毕业生 县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须学生本人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驻城初中学校招生片内,并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报名流程 “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注册“爱山东”APP 下载“爱山东”APP后,家长进行实名注册。注意:(1)报名学生与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则监护人(父母)任一方注册皆可;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2)报名学生只与监护人一方(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以所在同一户籍监护人信息注册;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报名时将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平台。(3)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需经商、务工人员本人进行注册。 2.“爱山东”APP登录 “爱山东”APP注册和登录→左上角站点选择临沂市→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费县”确认报名→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点击“选择”→选择报名类型“驻城初中”→继续选择相应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五、录取办法 依据报名学生户籍、房产等信息审查结果,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一)报名学生本人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申报学校招生片区内;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六、录取说明 (一)户籍及房产信息 1.户籍,指报名学生本人户籍在申报学校招生片区内。 2.房产,指报名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5年8月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大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户籍及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核对结果为准。 (二)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有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根据房产划片入学;经商、务工人员无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根据所提报经商、务工材料,结合申报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无法录取的,一律调剂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所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 户籍簿;申报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还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需提供申报学生的户籍证明。 (2)居住材料 县外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首次办理日期至2025年8月1日满六个月);本县户籍的,提交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经商或务工材料 申请子女在驻城学校就读的经商者:子女须为驻城小学毕业生,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费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场所应为商业用途,且目前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颁发时间至2025年8月1日满一年)。 申请子女在驻城学校就读的务工者:子女须为驻城小学毕业生,父母一方与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申请子女在乡镇学校就读的经商、务工者所提报材料:子女毕业学校不限,其他条件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上传报名平台,以作参考。 (三)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交房并且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原始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交房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驻城学校就读。 3.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籍簿、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4.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籍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5.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七、报名咨询电话: 0539-5680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附件: 1.2025年驻城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5年费县驻城初中学校招生区划图 2025年费县驻城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