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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第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师生课堂教学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师生安全意识,为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集中对师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制教育,组织学习好《食品卫生法》《污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全教育法规,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好各类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三、班级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阵地,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除组织参加学校举行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外,还要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举办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有意渗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确保课堂安全。教育对象和教育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老师要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老师要向学生传授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知识,确保在本职范围内不出事故。

五、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教室板报要开辟安全教育专栏,校园之声广播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增加安全小知识栏目,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举行主题班会,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利用学校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等活动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通过“假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校内外大型活动,一定抓好安全的“三要”:

1.要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宣传、防预工作;政教处是全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活动前要作积极的安全预防工作,防微杜渐,把不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2.要做好活动中的安全组织监督工作;政教处要派专人负责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谨防事故的发生。

3.要做好活动后的安全落实总结工作;活动结束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七、各年级、各班有外出活动,必须由学校批准。并要有专人负责本年级、班的安全预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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