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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26年费县第二中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6-10-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61026-00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10-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招生计划

1. 公办普通高中:费县第一中学 42 个班 2310 人,费县实验中学 30 个班 1650 人,费县第二中学 24 个班 1320 人,费县温河高级中学 50 个班 2750 人,共计 146 个班,8030 人。

2. 民办普通高中:费县艺林美术学校 14 个班 700 人,临沂艺林滨水高级中学 16 个班 800 人,共计 30 个班,1500人。

二、招生方式

(一)划片招生

1.2026 年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以校划片招生政策,结合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全县划分 4 个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分别接收在本区域内初中学校报名参加 2026 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满足成绩要求的初中毕业生(见附件 3)。

2.在以校划片的前提下,各初中学校申请到其他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供申请学校片内房产证明材料(仅限于高中招生城区范围)。高中招生城区范围: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S231)、南至南外环路(文砚路)、北至北外环路,具体事宜见《2026 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划片分配表》(附件 3)备注。

(二)特长生

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由各公办高中学校依据本校特色项目申请,县教体局根据《费县 2026 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试行)》统一组织考试,面向全县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由学校自行组织。

(三)民办学校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县招生,优先录取本县生源,生源不足可向县教体局申请跨县区招生,经县教体局同意后书面向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在市域内统筹调剂,不得跨市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县教体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高中和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参加费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在县外学校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转回费县高中学校就读。民办高中学生严禁转入公办高中就读或借读。

(三)保障随迁子女升学。积极完善政策,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我县取得初中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我县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并与初中毕业学校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加强监督问责。县教体局将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处理、追责问责。招生期间,县教体局开通招生咨询电话 0539-5221230,各招生学校也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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