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劳动教育
费县实验中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4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我校劳动教育体系,加强劳动育人功能,让学生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二条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认识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尊重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

第三条  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条  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领会“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内涵与意义,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

第五条  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形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六条  思想引领。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在劳动教育中树德增智、强身健体,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七条  有机融入。有效发挥专业教育、社会实践、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的正确观念。

第八条  实践体验。坚持让学生参与劳动过程,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服务岗位实践活动中,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  主要措施

第九条  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各专业群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开设不少于16学时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

第十条  各年级按自身专业特点在1-4学期每学期开设4课时有关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劳育专题教育讲座,总课时不得低于16课时。纳入“第二课堂”A类学分计算范畴。

第十一条  开展劳动周活动。每学期安排一周作为劳动周,进行义务劳动。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理解。

第十二条  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劳动元素,在课程标准中体现劳动内容和评价指标,将劳动教育贯穿到课程教学过程中。在课堂教学结束前开展“三分钟微劳动”,纳入学生学业评价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第十三条  营造校园劳动文化氛围。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活动,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加强劳动师资队伍建设。结合专业特色着力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培训与指导,强化教师的劳动教育意识。

第十五条  鼓励教师开展劳动教育教学研究。对于积极编写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读本且经过学校审核通过的著作按照学校校本教材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