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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费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批复
2026-04-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fb/2026-00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03
 文  号  费政字〔2026〕5号  发布机构  费县政府办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费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批复

费政字〔2026〕5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2025年-2030年费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请示》(费水报〔2026〕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祊河、温凉河、薛庄河、上冶河、朱田河、温河6条河流《2025年-2030年费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规划采用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5年—2030年。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作业时间、地点、方式进行采砂,加强安全生产及生态保护,采砂区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规划期内如有新建桥梁等涉河工程,应及时调整可采范围,并按规定重新划定禁采区。

请你局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密切执法协作,各负其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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