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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医院控烟工作制度 | ||||||||||||||||||||||||
2025-05-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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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 二、医院任何场所(除吸烟区)任何时间完全禁止吸烟。 医院设有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吸烟。医院禁止放置烟灰缸,员工禁止吸烟。 三、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一)医院大门口、各大楼入口处张贴清晰的禁烟标识,要有吸烟区的明显引导标识。 (二)各候诊区、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四、加强控烟的宣传。 (一)门诊大厅及各病区放置控烟教育处方、折页,各电子显示屏间断播放控烟宣传内容。 (二)门诊首诊医生应询问病人,有无吸烟史,对有吸烟史的病人进行劝阻吸烟。 (三)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四)对员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 (五)开展戒烟咨询服务。 五、医院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强化职责与分工,加强控烟的监督和巡查。 六、医院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也是义务控烟监督员,有劝阻旁人吸烟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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