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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第一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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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校舍包括学校各类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和构筑物(如田径场、围墙、大门等)。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陈广侠 副组长:杨有文 王全刚 王兆东 李学刚 朱海滨 王玉成 成 员:李云杰 李学全 王文娟 林 勇 徐众宇 陈广贤 李秀岭 张凤涛 杨 飞 张 涛 宁中国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与工作规划,部署校舍安全检查、维护等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各科室在校舍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总务处负责校舍的日常巡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安全办负责监督检查校舍安全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教务处负责教育引导师生遵守校舍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发现并上报所辖区域内的校舍安全隐患。 三、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校舍安全检查,检查分别在开学前和学期末开展。同时,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在雨季、汛期、大风天气等特殊时期前后,增加检查频次,对校舍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检查内容包括墙体有无裂缝、倾斜,屋架是否稳固,门窗是否完好,水电设施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每次检查需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完善的校舍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四、维修保养 学校根据校舍使用年限、损坏程度等情况,制定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安排专项维修经费,确保校舍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保养。 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对于门窗玻璃更换、水电线路维修等一般性损坏问题,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修复。 对于较大规模的维修工程或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加强对维修工程的全程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鉴定 学校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校舍进行安全鉴定,一般每 5-10 年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验收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校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遭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影响时,及时开展应急安全鉴定,根据鉴定意见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 六、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校舍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安全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鉴定报告等。 安排专人负责校舍安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校舍安全档案实行分类归档、妥善保管,便于日常查阅和利用,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七、应急处置 制定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等内容。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对校舍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当校舍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开展受伤人员抢救工作,并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善后处置事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八、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履行校舍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校舍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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