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学生资助
费县第一中学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项目(三)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寄宿学生优先享受。

资助比例:城乡寄宿生30%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四)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学生优先享受。

资助比例:城乡非寄宿生8%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减免。

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实行主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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