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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采购、入库、领取、移交 管理制度 | ||||||||||||||||||||||||
| 2026-04-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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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财政、审计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学校物资管理流程,明晰各部门职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规范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各科室、各部门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物资采购管理 组织架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采购工作,审批重大采购事项、制定采购标准;采购工作小组设在财务科,负责具体采购实施、预算编制、合同履行、项目验收及档案管理;学校纪委全程监督采购工作,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采购审批流程 各部门按需填写采购审批单,明晰物品名称、数量、用途及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分管后勤校领导、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书记逐级审核签字后,交由采购工作小组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内物品,实行应采尽采;单次采购金额≥2 万元,需制定专项采购方案,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开展采购。 采购验收与报销 采购物品由总务处、财务科共同验收、入库登记后,采购人员、分管财务校领导、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书记依次签字,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二、物资入库管理 所有采购物资到校后,必须由总务处保管员、财务科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不合格物资严禁入库,实行 “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验收合格当日,按物资类别、数量、规格填写入库单并签字,一份报财务科备案;校产办公室建立固定资产、易耗用品分类账册,规范登记。 定期开展库存核查,每月对账、每季度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财务科同步做好新增资产登记核销工作。 三、物资领取管理 各部门、教职工申领物品,需填写领物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分管后勤校领导逐级审批后,到总务处库房领取。 领取时实名登记,写明物品信息、领用时间、用途及归还日期(需归还物品);后勤人员依规按程序发放,妥善保存领物单据,固定财产账目永久留存,低值易耗品每学期清点建档。 四、物资移交管理 教职工退休、离职、调动前,须本人到校产办公室办理名下固定资产(电脑、办公桌椅等)移交,提交完整资产清单,确保物品完好无损坏、遗失,如有损毁需按规定赔偿。 校产办公室出具固定资产交接联系单后,方可办理后续退休、离职、调动相关手续。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科、总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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