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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违规典型案例 | ||||||||||||||||||||||||
| 2026-06-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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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将查处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案例一:费县薛庄镇马头崖村彭家岚子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1月22日,接到群众举报,费县薛庄镇马头崖村彭家岚子卫生室涉嫌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核查,费县薛庄镇马头崖村彭家岚子卫生室存在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2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费县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处损失金额1倍罚款1320元;2.相关线索移送卫健部门。 案例二:费县新庄镇朱家茧坡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6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费县新庄镇朱家茧坡村卫生室涉嫌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核查,费县新庄镇朱家茧坡村卫生室存在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串换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23.9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费县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23.96元;2.暂停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3.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210元;4.串换药品,处造成损失金额2倍罚款27.92元,共计237.92元;5.相关线索移送卫健部门。 案例三:参保人员违规出借医保凭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4年7-9月,费县参保职工张某某、唐某、廉某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共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35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费县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张某某、唐某、廉某个人医疗联网结算3个月;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按照各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2倍金额予以处罚,每人罚款9000元。 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全体参保群众,务必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树牢守法意识,摒弃侥幸心理。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与案例曝光,对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严惩不贷,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费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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