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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送达
2026-09-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rsj/2026091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9-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人社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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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受理你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一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6年9月1日认定“陈长星于2025年9月28日11时20分左右在单位车间整理板材时,被滑落的板材砸伤右手”为工伤。经邮寄、现场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鲁371325认定工伤(2026)38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复议或不诉讼,本认定工伤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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