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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费市监罚送告〔2026〕31号) | ||||||||||||||||||||||||
| 2026-07-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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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费市监罚送告〔2026〕31号 费县瑞锦服装厂: 本局于2026年7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公示企业上一年度的年报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且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一直未予改正,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永亮 联系电话:17560960873 联系地址:费县建设东路101号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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