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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线索的公告 | ||||||||||||||||||||||||
| 2026-07-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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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全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整治各类“山寨社团”、非法社会组织,维护正常社会组织秩序,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026年7月起至年底,费县民政局开展打击整治“山寨社团”等问题专项行动,现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1.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2. 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3. 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4.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境内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或临时活动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的。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未达到登记条件,由街道(乡镇)备案管理或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重点打击整治情形 1. 接受境外资助、非法组党结社,开展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 2. 开展非法宗教活动,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 3.“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开展活动的; 4. 伪装官方背景,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 5. 违规开展学术交流、节庆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企业颁发“证书”、评选“大师”称号等“山寨荣誉”; 6. 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7. 其他损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渠道 为避免上当受骗,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活动、合作缴费、接受服务前,可通过以下官方平台查询核实社会组织身份。凡通过如下方式未能查验到的,均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1. 网站查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2. 微信查询: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四、举报内容 为了有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 1. 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负责人; 2. 活动时间、地点及开展非法活动具体事实; 3. 相关网站、公众号、微信群、银行账号、宣传材料、收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 五、举报方式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随手拍”等方式,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县民政部门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倡实名举报,县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9-2113057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fxmzjstk2113057@163.com 来信邮寄:费县建设西路487号费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邮编273400 欢迎全县广大群众、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共同抵制山寨社团、非法社会组织,共建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费县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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