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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 | ||||||||||||||||||||||||
| 2026-05-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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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交通运输局已被省交通运输厅列为全省第五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创建期1年。为积极推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持续释放信用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赋能作用,按照《2026年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山东省“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2026年版)》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成立“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创建工作,加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信用交通专题学习,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强化工作调度部署,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信用交通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执法大队) (二)归集共享信用数据。坚持动态调整行业信用评价,由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将安全生产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上传公示;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行政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应及时上传临沂市行政管理信息上报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执法大队) (三)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社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对各类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并作为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执法大队) (四)加快构建信用承诺制。鼓励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格式要求,适时组织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承诺集中签约仪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执法大队、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室) (五)深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深度应用,强化信用评价结果与监管措施的联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与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全面覆盖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监管领域,确保信用监管机制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切实提升行业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室、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执法大队) (六)创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守信经营者,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提供绿色通道,在评先树优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在日常监管中,将失信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加大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执法大队) (七)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完善信用修复渠道与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开展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信用修复”专项培训活动,提供精准信用修复服务,推动工作服务流程从“被动办理”向“主动上门”转变。通过组织信用修复培训,指导违法失信企业改善信用状况,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人实施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执法大队) (八)推进“信用+”场景应用。充分发挥企业党建引领作用,激发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与信用交通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探索“信用+”场景应用,全面推动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在“信用+驾培”、“信用+汽车租赁”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通过创新信用服务模式,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执法大队) (九)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活动。适时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评选活动,通过树立诚信典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履约、执业。加大行业教育培训力度,围绕《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开展专题培训教育。积极开展“诚信春运”、“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培训,推动行业信用意识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全面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宣教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执法大队)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6年3月至5月)。启动“信用交通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科室、单位依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6月至9月)。强化上下联动与部门协同,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务实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落实行业信用监管手段。同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对“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从制度建设、工作保障、信息管理、信用应用等方面系统评估实施效果,深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组织整改完善。通过总结提升,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费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调度检查及宣传保障等工作,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行业监督管理全过程,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构建信用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强化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注重日常管理与后续监管的有机结合,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模式。通过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及失信惩戒等手段,完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行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监管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创新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通过“一把手谈信用”、发布诚信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挖掘交通运输行业典型信用案例,培树诚信典型。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信用自律,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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