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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
费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7-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3-00005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7-2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序号

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

方式

组织

层级

检查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实施

层级

抽查内容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

7月-11月

现场检查

省、市、县级

发起

卫生健康部门

对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

消毒产品的检查

县级

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应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县级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2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检查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检查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

7月-11月

现场检查

省、市、县级

发起

卫生健康部门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检查

县级

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配合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县级

依法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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