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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实验小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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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三)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职责 成立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其主要职责为: 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3.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由安全办、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含信息中心)、财务科、负责组织学生,安全办负责处理事故现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保障并协助安全办处理事故现场,办公室负责外联工作。 (三)加强监测与报告 1.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班主任、各种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2.信息报告制度。 3.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4.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五、具体处置措施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三)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五)与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六)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七)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八)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九)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十)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十二)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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