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规划计划-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养老服务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2025年第三期
- 2025年第二期
- 2025年第一期
- 2024年第四期
- 2024年第三期
- 2024年第二期
- 2024年第一期
- 2023年第四期
- 2023年第三期
- 2023年第二期
- 2023年第一期
- 2022年第四期
- 2022年第三期
- 2022年第二期
- 2022年第一期
- 2021年第四期
- 2021年第三期
- 2021年第二期
- 2021年第一期
- 2020年第一期
- 2020年第二期
- 2020年第三期
- 2020年第四期
- 2019年第一期
- 2019年第二期
- 2019年第三期
- 2019年第四期
- 2018年第四期
- 2018年第三期
- 2018年第二期
- 2018年第一期
- 2017年第四期
- 2017年第三期
- 2017年第二期
- 2017年第一期
- 2016年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费县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省、市、县有关学生考试管理的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等方面功能。学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严格落实控制次数 1.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它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命题保证质量 1.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提高命题质量,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四、重视过程及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五、结果呈现注重激励 1.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四个等级。 90分---100分为A等级;70分---89分为B等级;60分---69分C等级;60分以下为D等级。 2.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 3.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六、注重指导强化监督 学校设立监督电话,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实验小学考试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徐龙杰 副组长:翟正松 成员:王恩秋岳丽曹丽刘辉陈广兰杨中芹 监督电话:0539--5031800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