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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第二中学2024学年高中阶段 学生和班级省、市、县级评优方案 | ||||||||||||||||||||||||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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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我校高中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学年省市级普通高中、中职、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制定我校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成立学校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连同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广泛公布,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 (一)费县第二中学评选委员会 组长:刘炜 卢子峰 副组长:刘 焕 徐文征 冯兆伟 王 云 张 浩 成员:王 艳 李军儒 侯庆东 刘少峰 吕世民 王 伟 闻 磊 陈 健 张兆厚 汪玉新 侯庆东 丁长启 罗 伟 吴 斌 部分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 (二)评选办公室 主任:冯兆伟 副主任:李军儒 成员:张爱东 戚兴朋 赵延花 宋桂英 赵亚雷 孙 宁 2.参评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以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评选要尽量吸收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原则做到五育并举,德育一票否决,智育核心地位的评优方法。打破班级框框,在全年级优中选优。参评班集体根据评选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进行校内陈述、展示。 3.学校评议。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年级推荐人选和班集体进行评议。评选会议的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 4.校级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将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高中阶段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在高二年级语数外物政5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学习委员不得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三)省级优秀班集体: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4.在评选过程中,评选标准既考虑该班级学习成绩,又要考虑该班级的评估良好成绩。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三、工作纪律 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对弄虚作假,人情分配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严肃处理。 费县第二中学政教处 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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