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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第一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7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

2.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照课表进行授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严禁私自调课。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循循善诱,尊重学生人格,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5.对于实验课,教师需做好以下工作以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严格按照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在课前进行检查并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坚决不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认真组织实验课教学,课前教师要对实验的整个过程熟练操作;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上课时先讲实验要点、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示范和演示;在实验的整个过程中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要求所有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学生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老师汇报。

(4)组织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需要求学生排队前往,并全程陪同,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及时到教室带领学生前往上课场地,并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充分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和要求。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时衣服上别胸针、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要求学生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可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若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需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体育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需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时,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时: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天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时,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带队领导、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确保随时随地取得联系,保持联系畅通。

(4)教育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配备专门指导教师,确保活动安全。

3.室外课教师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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