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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树优
费县第一中学评优树先、表彰奖励公开
2025-05-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9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市、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学年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学年我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高中:高中1年级,县级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高中2年级—3年级,省级、市级、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初中:初中1年级,县级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初中2年级—3年级,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数量

1.普通高中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数量


省优秀学生

省优秀班干部

省优秀班集体

费县第一中学

33

6

7

2.普通高中、初中学生和班级市级评优数量


市优秀学生

市优秀班干部

市优秀班集体

费县第一中学

37

7

7

3.普通高中、初中学生和班级县级评优数量


县优秀学生

县优秀班干部

县优秀班集体

费县第一中学

167

33

2

三、评选范围、条件

(一)省级

1.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2.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3.参评省级优秀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二)市级

1.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重点说明:①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普通高中、初中2022-2024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2024学年第一学期体测和艺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子测试的除外);②市级优秀学生千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2024学年第一学期体测和艺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子测试的除外)。

(三)县级

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标准参照市级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学校要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评优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经发现并校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费县一中2024县级高中优生、优干、优班汇总表.xls
附件【费县一中2024市级高中优生、优干、优班汇总表.xls
附件【费县一中省级高中阶段学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班集体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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