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县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费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5月15日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制定政府工作规则,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持续深化,国家对政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出了更高要求,2025年,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进一步理顺政府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意见后,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定稿。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临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设十一章七十六条,主要涵盖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等十一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规则》的起草依据、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的政治要求。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共5条。重点明确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职责、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对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机构设置进行了规范。
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共6条。重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高质量发展、严格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共5条。主要从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守部门文件制定权限、规范备案批准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4条。重点从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必经论证风险评估与听证、发挥智库顾问智力支持作用、报送信息跟踪评估及时调整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共4条。主要对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以高质量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公开涉公共利益事项、并做好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由起草单位提意见、经政府办复核后答复,分级负责及时回应政务舆情关切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共3条。主要对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监察司法审计统计等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强化层级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第八章,会议制度,共15条。重点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五个会议制度。
第九章,公文处理,共9条。主要对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公文报送程序、公文内容、公文发布、公文签发、公文质量、公文处理通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第十章,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共8条。主要对政务信息的报送内容、报送原则以及督查工作的督查要求、督查重点、督查结果运用、严控实地督查活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第十一章,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共14条。主要对强化政府系统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重大事项报县委、服从决定发言审批、请销假制度、保密及外事纪律、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廉洁自律、班子集体学习、调查研究、政务活动安排、活动报道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规范。
四、主要调整
(一)对标省市与县情,重构框架增补履职决策机制
为确保我县规则与省、市政府文件在精神上和形式上的一致性,本次修订对标省市整体结构,并充分结合我县政府工作实际,对原有框架进行了系统重塑:在2016年版政府工作规则(共七部分)基础上,扩展为十一章,重点新增了“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等内容,进一步明晰了职责边界、强化了政府核心职能履职要求、贯穿了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完善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从而在体例协调、精神统一的基础上,体现了我县政府工作的实践特点和制度创新。
(二)衔接“三重一大”,突出原则性把握
2026年2月14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4月3日,我县出台《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工作规则》在政府常务会方面进行了有效的衔接,并未简单照搬“三重一大”的所有细则,而是精准定位,将《工作规则》作为宏观决策的总遵循,重点强化了原则性、程序性规定。凡属全局性、战略性、风险性的重大事项(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点民生事项等),必须经过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审议范围上实现了与“三重一大”制度的精准衔接。
(三)增补党组会议内容,强化政治引领
《工作规则》专条增补了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明确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召集主持,非党员副县长列席。出席人数:一般事项过半数,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到会,表决均需过半数同意。主要任务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党委部署、研究人事任免、思想引导及党建等重大事项,每月召开一次并规范记录归档,切实强化政治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