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口水库位于费县城西南18.2km处的朱田镇,是一座供水、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总库容1460万m3,兴利库容1056万m3,设计供水量3000m3/d,解决了34个村21127人6037户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是费县重要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2年9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政字〔2022〕19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第十条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饮用水水源所在地市政府可以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程序,申请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与现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有重大冲突的;(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能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要求的;(三)取水口、输水渠道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饮用水水源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其他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
费县于2017年对龙王口水库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对水源水质保护起到一定指导作用。但从近年水质监测数据来看,龙王口水库部分水质指标不能稳定达到水源水质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同时,随着对水源水质的管理经验积累,山东省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中“单一供水功能水库”这一概念理解更加准确,龙王口水库没有通航功能,应按照单一供水功能水库进行保护区划分。为更好的促进水源水质保护,同时提升水源地有效管理,费县决定调整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