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记集体三等功的通报 | ||||||||||||||||||||||||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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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 记集体三等功的通报 费政发〔2025〕1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2024年,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定位,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在组织税费收入、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税收风险等方面“先抓一步、抓深一层”,全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42.27亿元,其中进入一般预算收入税收25.56亿元,收入规模位居全市第二位、九县第一位。先后获得上级领导批示肯定16次,相关经验做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税务报、山东税务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32篇,“优化税费征管流程”“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费县税务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力赶超,为“活力之城、幸福费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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