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3号关于进一步帮助低收入人群增加公益性帮扶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6-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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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帮助低收入人群增加公益性帮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低收入人口越来越少,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精准扶贫政策,更是解决了许多低收入人口的基本问题,山东省近年来相继提出了万企帮万村的精准扶贫策略,加上一直以来实行的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 但是,我县低收入家庭仍接近全县居民的7%,如何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也成为全面脱贫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百姓的民心所向。经调研,大部分低收入人群为因病、因伤致残、因种种原因致贫的高龄老人,有些高龄且带孩子的老人,因劳动能力缺失造成收入低下,家庭人均年收入达不到正常人群收入的50%,甚至更低。 为此,建议加强我县深入调研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低收入家庭年度总收入。 建议实行企业帮扶与政策帮扶并行的办法,由地方大型企业与村居实行帮扶互助的方式设立低收入人群公益岗、低收入人群务工补贴并行的办法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益,党政引领,社会团体、农技部门、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等相关机构牵头提高低收入人员技术水平,让因病、因伤等原因造成劳动能力缺失人员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利用技术帮扶带动他们的就业几率,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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