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3号关于对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兜底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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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兜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致力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加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结合您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为全面做好我县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实施了村卫生室能力提升3年行动规划,新建村卫生室34个、改扩建村卫生室20个、示范化卫生室改造8个、简易改造村卫生室46个,极大提升了全县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 二是我县自2019年起按照每个村卫生室2万元的标准,为村卫生室发放运行经费,可用于水电费、维修等日常支出。为提升全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2020年县政府对全县108个村卫生室实施标准化建设。因县财政资金紧张,建设资金至今未拨付到位,我局通过请示报告、当面汇报等方式多次申请该项资金,至今未申请成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请示报告力度,推动建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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