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59号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舆论引导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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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舆论引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县卫健局严格按照“乙类乙管”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医疗救治工作,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舆论引导。结合您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引导群众。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疫情防控新政策、新措施、新动向、新成果、增加信息的透明度,第一时间播报最新疫情信息,防止谣言的传播。高频次刊登、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和防护知识,提升群众疫情防控知识水平。 二是加大社会心理宣传力度,做好细心理疏导。各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心理咨询室,各乡镇(街道)完善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均建立了“心理人才库”,对群众进行心理疏导,消除焦虑、恐慌、失落等负面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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