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院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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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院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您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对涉及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的,包括新建城区等,政府会落实保基本的责任,同时支持由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医疗机构。 二是县卫健局鼓励、支持各社会办医院人才引进。对于有意向来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县卫健局将积极协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编制、待遇和安家费方面给予最大支持。 三是县卫健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和社会办医院的工作人员,均需要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对于未经单位同意而报考的工作人员,将不允许参加面试,以此来保护用人单位人员的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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