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92号关于加强农村老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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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平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老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新冠病毒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以来,人们的疫情防控意识下降。特别是老年人这类易感人群对新冠病毒认识不足,这就大大增加了他们的感染风险。结合您的建议,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增加村卫生室药品供给。为避免卫生室药品缺乏,乡镇卫生院按照不少于3个月的储备量,对药品进行储备,其中包括中成药、解热止咳化痰类对症治疗用药,其中解热类药物多为如布洛芬、氨咖黄敏等口服药物。 二是提高老年人防护意识。各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查体的时间,通过制作宣传版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新冠救治科普知识宣讲。同时,各村卫生室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宣传,让群众对疫情防控知识有充分的认识。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地理位置和功能定位等因素,2023年县政府将投入2895万元用于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为乡镇卫生院配备CT8台、彩超7台、胃肠镜4台,同时,通过卫生室改扩建、简易改造,进一步提升卫生室服务能力。 三是做好重点服务。为做好重点人员服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已全部出台应急预案,重点人员实行红、黄、绿分类管理。同时,对有基础病的群众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独居老人免费发放药品,确保就医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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