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03号关于“后疫情时期”防控现状及改进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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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敬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防控现状及改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县在疫情期间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印发了三版核酸检测方案,不断完善核酸检测点设置及人员配备,设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733个,常规化采样点58个,24小时采样点9个,供群众进行核酸检测。免费发放核酸自检试剂盒,帮助居家隔离人员及时自我检测,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是对阳性感染者按照相关处理流程进行流调与溯源,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做好隔离转运准备并为隔离人员准备相应物资,同时组织好应急支援和相关信息填报。对混管阳性患者进行电话跟踪或通过小程序报告症状,通知社区人员上门为有症状的患者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及时更新疫情信息和疫情防控知识。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形式,向民众宣传疫情防控新政策、新措施、新动向、新成果,增加信息的透明度,第一时间播报最新疫情信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村(社区)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知识,利用工作群、家长群(教育局和学校)、业主群(小区物业),农村(社区)利用广播喇叭、宣传车、明白纸、横幅等方式提醒和劝导告诫广大市民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在病毒感染爆发期间减少外出参加群聚性活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后,费县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新的疫情防控指南和措施,您所提出的建议对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已充分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了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最大程度保护全县群众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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