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费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行动方案(讨论稿)》 | ||||||||||||||||||||||||
2024-07-14 作者: 点击数: | ||||||||||||||||||||||||
|
||||||||||||||||||||||||
现将《费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急剧增加,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暴露出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管理等全链条存在不足,特别是电池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违规拼装改装行为屡禁不绝、停放充电设施供需矛盾突出。对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林武书记、周乃翔省长也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深入破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难题,省政府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隽新阳副市长、范浩县长也进行了强调安排。我县现有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30余万辆,各类销售门店130余家,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使用量大面广,安全风险高,全链条监管难度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临沂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该《行动方案》,并按程序征求了31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涉及6大项22小项整治任务,共涉及13个牵头部门,7个配合部门。6大项内容为: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强化认证管理方面,共有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强化认证管理、落实互认协同三项任务;二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严查违规停放充电方面,共有严格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完善既有小区充电设施、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严格架空层使用管理、规范充电费用、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落实技防物防措施七项任务;三是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方面,共有严查非法改装、规范线上经营、实施登记管理、加强路面执法、督促即时配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五项任务;四是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方面,共有规范行业发展、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四项任务;五是落实以旧换新,规范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方面,共有推动以旧换新、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两项任务;六是严格责任倒查,强化联合惩戒方面,共有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两项任务。 《行动方案》要求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今年需要做的工作是:市场监管局要在今年8月底前严查非法改装,规范线上经营,督促即时配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交警大队、公安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10月底前要摸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底数,逐一严格审查生产资质(工信局配合)。年底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强化蓄电池、充电器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强制性认证管理工作,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严惩制假售假行为(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住建局要对已纳入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完善充电设施(消防救援大队配合);交警大队要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落实安全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到2026年,持续推进各项整治措施,全面固化整治成效,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根据本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将《行动方案》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专班工作,部分组成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