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县级合作社 和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结果的公示 | ||||||||||||||||||||||||
2024-12-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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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了2024年县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经乡镇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确定费县瑞志农酥梨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县级主体(附件1);经监测费县石丰果品专业合作社等9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合格(附件2),保留县级主体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12月17日 联系电话:0539-5027568 附件:1.2024年县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名单 2.2024年县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 费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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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县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名单.docx】 附件【2024年县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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