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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单位:费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39-5027070

一、起草背景

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但是农村产权“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产权的价值转化。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等19项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农政改发〔2023〕1号)的通知,要求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2024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

2018年底,我县全面完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资产资源权责明确、归属清晰。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破解农村产权拓展转化的“堵点”、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增收乏力的“痛点”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抵押、授信、贷款的“难点”问题,费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费县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经过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4月15日-17日,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6月21日,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6月28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七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总体思路。明确工作思路,为后续开展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工作定下规划框架。

第二部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政策底线与方向明确,深化改革创新,权责明确并金融赋能,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协同,确保依规、创新、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主要目标。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有效解决农村产权“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突出问题,提升转化经济优势能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第四部分:产权范围和转化形式。界定设施农业大棚所有权(使用权),作物收益权,农户承包耕地经营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所有权、使用权等10类农村产权范围,且明确可通过盘活、经营等多种形式转化授信,助力农村产权实现价值转化。

第五部分:工作任务。明确三项工作任务,包括健全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体制机制、建立农村产权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探索农村产权价值赋能实现和转化途径,且进一步细化为7条具体内容,为实际操作提供明确指引,确保农村产权价值能够有效转化。

第六部分:实施步骤。规划实施准备部署、试点运行、扩面推广三个阶段。选取费城街道、上冶镇、东蒙镇、石井镇等乡镇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进一步积累经验并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强化人才支撑三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改革亮点

(一)引入金融活水,“沉睡资产”变“活跃资本”

一是探索设施农业“背书鉴证”。多部门联合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为设施农业大棚等资源提供鉴证背书,办理登记证,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二是创新“产权+金融”模式。联合多金融机构围绕“产权+金融”推出八大系列金融贷款产品,运作多种产权赋能金融信贷业务。

三是探索“按揭农业+产地仓”模式。政府引导国有企业融资建成按揭蔬菜大棚,农户以多种形式经营管理,基地提供服务,促进农村产业标准化、园区化发展。

四是健全风险共担机制。探索“政、银、保、担、基”五方风险共担模式,政府贴息,保险机构推出特色保险产品,鲁农担担保,县财金集团设立应急转贷基金,解决增信错配后顾之忧。

(二)探索转化路径,助力农村公共服务再提升

一是用集体“产权存量”转化“民生增量”。聚焦农村闲置公共房屋盘活,将村级闲置办公室、学校、厂房等转化为民生公共服务项目。

二是盘活“闲置农房”激活“乡村经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等低效资产资源,引入社会资本,村集体和农户参与,探索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径。

三是发挥“集聚效应”,推动“特色产业”。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集中收储零散资源,以租赁、入股等形式整合优化,激发农村零散资源转化为特色产业发展优势。

(三)搭建服务平台,打造流转交易示范样板

一是实体化运作实现线下服务“一站式”。构建三级服务体系,县级成立农村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提供政策指导、交易签证、产权转化等服务;镇街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镇级中心,负责产权运营、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等工作;村集体发布交易需求并收集服务信息。

二是数字化赋能搭建线上服务“一条链”。在全市率先启用“沂农云”农村产权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各环节网上闭环流转,手续简化、实时透明、公平高效。

三是规范化运行构建有效监管“一张网”。严格落实“两必须一鼓励”政策,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建设项目招标,鼓励社会主体和农户产权进入中心流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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