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9年度费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
初步评价结果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0〕18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按照《2020年临沂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临亩产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提报、部门审核、企业确认、评价评级等环节,我县已完成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的初步评级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如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县“亩产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提出申诉。联系人:郭超,电话:5226239。
2.2019年度费县用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情况表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