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 知
费政办字〔2022〕5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根据《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费政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文号: | 费政办字〔2022〕5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发布日期: | 2022-11-29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 知
费政办字〔2022〕5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
根据《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费政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附件:费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