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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638.94公顷,涉及大田庄乡、薛庄镇、费城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

1.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费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

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hm2 国土面积( km2 备注
大田庄乡 2383.47 96.43
东蒙镇 439.36 74.22
费城街道 585.75 261.13
梁邱镇 197.66 192.35
马庄镇 226.83 142.52
石井镇 129.67 101.97
探沂镇 91.14 162.58
新庄镇 132.02 118.03
薛庄镇 2287.35 216.12
朱田镇 165.69 155.63
合计 6638.94 1520.98



附件2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