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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费县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公告

根据临财社〔2019〕9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2/3”的规定,结合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和申报人数。经研究,综合确定我县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补贴150元/人·月,医疗保险补贴20元/人·月。

特此公告。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