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选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