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庄镇西古口村民委员会等用地的批复 | ||||||||||||||||||||||||
2022-06-15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马庄镇西古口村民委员会等用地的 批 复 费政字〔2022〕37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马庄镇西古口村民委员会等用地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马庄镇西古口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30237平方米,用于马庄镇西北龙社区项目建设。 同意马庄镇牛田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11233平方米,用于马庄镇牛田社区项目建设。 同意薛庄镇新东蒙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11164平方米,用于薛庄镇新东蒙社区项目建设。 同意薛庄镇谭家庄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51772平方米,用于薛庄镇谭家庄社区项目建设。 同意新庄镇祥和村民委员会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4200平方米,用于本村拆迁户安置项目建设。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