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规划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9-03-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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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费县规划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费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建设路西段,电话:0539-5796776)。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到位。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明确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员职责,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抓好落实;二是局主要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和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新方法、新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部署、经办人员抓落实”的三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2、信息公开制度健全。 一是及时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各类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二是及时宣传报道规划局工作动态,建立每周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指导,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信息公开。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的通知》要求,规范信息上传流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在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1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次数为4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信息梳理和公开发布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信息在广度和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信息分类的科学性和信息数据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我局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够,在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发布更新等方面还做得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将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通过规划网站及时发布 4、主动接受政府门户网站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县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我单位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复文,尤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全文公开。 2、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我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支出预/决算表、“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等。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对费县纺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费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5年)等规划、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及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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