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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悌文化在费县的传播
发布时间:2020-02-28 15: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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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悌”也作“孝弟”。《论语·学而第一》说:“其为人也孝弟。”宋代理学家朱熹注释说:“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了博大精深的孝悌文化。

  一、孝悌文化的社会背景

  孝悌文化源远流长。在理论体系方面,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尧典》中,就记载了大舜的孝悌德行:“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认为大舜孝心醇厚,治理国务不至于坏。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首倡孝悌。《论语·学而第一》记载:“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孟子·梁惠王上》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孔子的弟子曾参,把孝悌思想加以系统化、理论化,写成了《孝经》,流传后世。首先为孝子立传的是东晋萧广济,他写成《孝子传》,影响之远超过《孝经》。南宋末年赵孟坚编著《二十四孝》,元代郭守敬为其配诗,使得孝悌文化以雅俗共赏的形式在民间推广普及。民国初年,浙江湖州的蔡振绅先生,受《二十四孝》的启发,有感于德育教育的缺失,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核心,根据正史记载,辑录了“二十四孝”、“二十四悌”等八个方面的德育故事,名曰《八德须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

  在政治制度方面,早在周代,就把孝悌德行作为任用官员的标准。《尚书·君陈》记载:“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这是周成王派遣周公之子君陈去治理成周时的一段话,意思是:“因为你孝顺父母,又友爱兄弟,就能够移来从政了。”自秦代以后,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表彰孝子,让他们青史留名。汉代是中国封建帝制社会全面定型的朝代,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从汉王朝开始,提倡“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思想,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开始直接服从于“父为子纲”、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除了鼓励孝道、重视养老外,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实行“举孝廉”制度,察举那些善事父母、做事廉正的人出来做官。元光元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元朔元年,汉武帝又下诏,凡两千石以上官吏必须察举孝廉,“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在此政策的推动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汉书·武帝纪》)。自此以后,“以孝为本”就成为选拔官吏的最重要标准。汉武帝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官吏,多为孝廉出身,被视为仕宦之正途。举孝廉者往往被任为“郎”,在东汉尤为求取官职的必由之路。桓帝诏书说:“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后汉书·桓帝纪》) 宋代徐天麟说,汉代“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为后世所不能及”(《东汉会要·选举上》)。可见孝廉任官,对于稳固汉朝的统治秩序,具有长效作用。

  先秦儒家学者还对“孝悌”的实践意义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并由此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等观念,从而使原属家庭伦理范畴的“孝悌”观念获得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意义。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原意是要求君臣、父子能够各行其所道,各尽其职,君与臣、父与子之间的权责关系是双向的,地位相对是平等的,即“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到了汉代,董仲舒为了适应封建王权建立中央集权的需要,在先秦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内容的伦理学体系,把先秦儒家关于家庭伦理关系的学说推到了极致。唐宋以后,伴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儒家孝悌观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宋明理学强调作为人性之本的心性情理,更是把“行孝悌”视为人的本性,从而对先秦以来的孝悌观念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例如,张载在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基础上,提出了“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从而把孟子“推己及人”的孝悌观念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

  由于历代统治者在理论体系和政治制度上的大力倡导,“孝悌”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宗法社会对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形成了以孝悌为荣的社会风尚。

  二、费县是中国孝悌文化的重镇

  费县是沂蒙山区一个有着两千多年悠久历史的古县,今天的平邑县全境,以及临沂市兰山区的西部、兰陵县的北部、蒙阴县和沂南县的南部,都曾属于费县境域。本文所称“费县”,即是指古费县而言。

  费县自古是鲁国属地,深受儒家思想的浸润,极为重视孝悌文化,无论是在孝悌理论方面,还是在孝悌实践方面,均有非常重要的建树,堪称中国孝悌文化的重镇。更进一步讨论,甚至可以说,费县是中国孝悌文化的发轫之地。

  1. 中国最早的大孝子虞舜,生于费县。

  远古五帝之一的舜,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的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历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的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二十四孝》把虞舜列为天下第一孝子,并有诗赞曰:“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

  关于虞舜的出生地,一直存有很多争议。《孟子·离娄下》记载:“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据专家考证,舜的出生地“诸冯”,就是费县西北25公里的铜石镇诸冯村(今属平邑县)。《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耕于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历山、雷泽、河滨,都在古费县境的最西部,靠近泗水县境。

  2.《孝经》的作者曾子是费县人。

  曾子(前505-436),名参,字子舆,费县南武城(今属平邑县)人。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

  曾子以孝著称。他少年时,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草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帮助母亲接待客人。这就是“啮指痛心”的故事,被列入《二十四孝》之一。

  曾子是孔子的得意弟子,儒家思想的重要传人。孔子死后,曾子为孔子守墓三年,然后回到武城老家,效仿老师,收徒授业,专心致力于忠、孝、仁、义的学术研究和传授弟子的教学活动。曾子一生以授徒为主,没做过大官。据记载,“齐聘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曾子皆不应命”,而是长期在家乡讲学。曾子晚年著书立说,传述儒学,形成了以自己亲传弟子孟敬子、阳肤、子襄、沈犹行、乐正子春为代表的独立的儒学学派。

  《孝经》是曾子的重要著作,阐发了“以孝治天下”的义理,是儒家孝治派的传承之学,曾子因此成为孝治派的创始人。作为思想家,曾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论”思想,提出了“民之本教曰孝”的“孝本”说,突出了孝的社会作用。对于孝和养的关系,孝的等次,孝道、孝行的内涵等,曾子都有比较系统地阐述。养亲、敬亲、谏亲、慎终追远、全体贵生,构成曾子人伦之孝的基本框架,并身体力行,实现了“爱而敬”的目标要求。

  “以孝为本”是曾子思想的核心内容。曾子把孝视为高于一切的东西:“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礼记·祭义》)曾子强调,从空间和时间上说,孝是充满其间而不休止的;从内容上说,孝就是仁,孝就是礼,孝就是义,孝就是信。而“孝本”思想的基点,是一切为了父母,是体现父母的价值。曾子说:“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曾子以自己的实践去体现自己的思想,被后人誉为“至孝”。

  曾子的“以孝为本”思想,并不仅限于家族,还扩展到社会。曾子认为,从天子到庶民,只要都能孝悌,国家就会治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融洽。作为孝子,既要孝顺父母,又要忠心事君,作战时,要敢于冲锋陷阵;若“事君不忠,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

  3.“芦衣顺母”的闵子骞,也是费县人。

  闵子骞,名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费邑闵家寨人。他是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

  闵子骞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闵子骞,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有一天,父亲出门,闵子骞牵车随行,因寒冷打颤,手中的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子骞受到继母虐待。父亲返回家中,要休逐后妻。闵子骞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没有赶走后妻。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闵子骞如亲子。

  在《二十四孝》中,除了虞舜、曾子、闵子骞,还有“百里负米”的仲由(字子路,孔子的弟子)、“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楚国隐士,耕于蒙山之阳),都是籍贯费县或流寓费县的大孝子。中国最著名的大孝子总共24位,费县占据了5位,足见费县孝悌文化之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4.颜氏家族在费县的聚居地,号称“孝悌里”。

  《光绪费县志·古迹》记载:“县东五十里诸满村,古临沂孝悌里也。考颜鲁公颜君庙碑,魏有斐、盛,盛字叔台,青、徐二州刺史、关内侯,始自鲁,居于琅邪临沂孝悌里。”

  “孝悌里”这一称号,得名于颜含的孝悌德行。据方城镇诸满村名碑记载:东汉尚书郎颜盛任徐州刺史时,自鲁迁居于此,代传孝恭。其曾孙颜含,尤以孝悌闻名,因号其居“孝悌里”。

  颜含,东晋大臣,曾任汝阴太守,封护国将军。颜含很小的时候,就以孝悌事迹闻名乡里。他的兄长颜畿,患有重病,昏死于医家。家里人前去迎丧,在回家的路上,忽然招魂旗缠在树上解不开,领丧人跌倒在地,嘴里发出颜畿的声音说:“我命不该死,只是服药太多,伤害了五脏,还能复活,千万别埋葬我呀!”家里人都想打开棺材看看,父亲颜默认为开棺不吉利,不准许。回到家之后,颜畿的妻子梦见颜畿说:“我还能复生,可以快点开棺。”妻子非常高兴。这晚上,颜畿的母亲和家人都做了同样的梦。大家都要开棺,但是父亲仍然不同意。当时颜含还很小,慨然对父母说:“不寻常的事,古来有之,开与不开棺材,痛苦一样大,为什么不打开看看?”父母见他说的有道理,令人开棺,看见颜畿果真有气息微存。

  颜畿长期卧床,不能言语,吃喝拉撒全靠家人照顾。服侍久了,家人都生出厌倦的脸色。颜含却绝弃一切事务,辛勤服侍颜畿,数年如一日,从不懈怠。《晋书》记载:“含兄颜畿病,躬身侍养,足不出户者十有三年。”

  兄长去世后,颜含的二嫂樊氏也患了疾病,双目失明。为了治疗嫂子的眼疾,颜含“课励家人,尽心奉养,每日自尝省药馔。察问耗息,必簪屣束带”。颜含四处求医问药,并且日夜服侍,备受煎熬。传说,有一天,颜含正在嫂子床前服侍,忽然来了一个青衣童子,手里拿着一只青囊,递给了颜含。颜含打开一看,里面装的是蛇胆。青衣童子出门之后,化作青鸟,振翅飞走了。颜含用蛇胆给嫂子治疗,眼疾很快就治愈了。人们都说,青鸟送药给颜含,是因为他的孝悌德行感动了神灵。以上这些传说,虽然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却包含着人们对颜含的尊敬钦佩之情。

  江南富豪石崇听说之后,非常敬佩,特地赠给颜含“甘旨”以表敬意。《晋书》将颜含的事迹载入《孝友传》,称赞颜含“少有操行”,对父母“以孝闻”。费县的这个号称“孝悌里”的古村落,也因颜含的孝悌德行而名扬天下。

  三、孝悌文化在费县的传播途径

  孝悌文化的传播,既有民间的世代传习和相互影响,更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倡导。从方志的有关记载来看,费县古代官府对孝悌文化的传播和推广,主要采取了以下10个方面的措施。

  1.设立学校,广泛宣扬儒家孝悌文化。

  费县古代在县城南关建有学宫,又称文庙,创修年代不可考。宋、金之际毁于兵燹,金代皇统年间重建,元、明、清均予增修。学宫内有大成殿、明伦堂、尊经阁、敬一亭、崇圣祠、学署等。

  “大成殿”内的正享是先师孔子,另有“四配”、“十二哲”、“两庑先贤”、“两庑先儒”等。每年农历二月和八月的第一个丁日(上丁),都要举行隆重庄严的祭祀仪式,祭祀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称作“丁祭”。

  “明伦堂”即“明人伦之堂”,也就是要知晓最基本的人伦道德。儒家把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分为“五伦”,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基本的五种人伦关系。《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伦”中最基本的“两伦”,是“父子”和“兄弟”,要求子对父要“孝”,弟对兄要“悌”。家庭中的“孝”和“悌”,推广应用到社会上,便是臣对君要“忠”,民对官要“顺”。

  “尊经阁”内有朝廷颁发的书籍,如《上谕》、御纂《周易》、御纂《书经》、御纂《诗经》、御纂《性理》、钦定《文章》等。譬如《上谕》,有康熙四十一年御制《训饬士子文》,要求士子们“必也躬修实践,砥砺廉隅,敦孝顺以事亲,秉忠贞以立志”。

  “敬一亭”内,有明世宗朱厚熜撰文的《敬一箴》石碑。《敬一箴》是明世宗嘉靖五年所作,原本颁之太学,后来郡县学校皆有镌石。箴言有“曰敬惟何?怠荒必除,郊则恭诚,庙严孝趋,肃于明廷,慎于闲居”等词句。

  “崇圣祠”的正享是孔子的五世祖、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另有“配享”、“从祀”各五人。

  “学署”是县学的教室,给士子们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士子们每天生活在由大成殿、明伦堂、尊经阁、敬一亭、崇圣祠等营造的浓厚文化氛围中,每天浸润在儒家礼教的文化环境里。

  除了县学,费县还有社学、义塾、书院,以及遍布城乡、为数众多的私塾,共同用儒家思想(包括孝悌思想)培养教育着费县的士子和广大少年儿童。

  2.设立“节孝祠”。

  节孝祠是官府设立的表彰节孝妇女的祠堂。清代,在各省、府、州、县,各建“节孝祠”一所。祠外建大坊,凡是由官府奏准旌表的节孝妇女都入祀其中,春秋致祭。

  清代同治十二年(1873年),费县知县史致仁创修“节孝祠”,地点在县城南关的崇圣祠北侧,面向西,西侧是儒学。每年春秋仲月(农历二月、八月)致祭。据清代李景星《费县乡土志》记载:“费俗质朴,人重节义,祀节孝祠者四百余人,不能尽载。”

  《光绪费县志》详细记载了节孝祠的祝文:“妇道克贞,著节烈于百世;女德不爽,表孝行于千秋。惟淑阃之芳徽既隆,故圣朝之典礼必备。春秋载祀,俎豆维新。式荐明馨,仰祀昭格。尚飨!”

  3.设立牌坊。

  牌坊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门洞式建筑,多用来表彰忠孝节义的人物。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立牌坊是一件极为隆重的事,并不是谁都可以随便立的。立贞节牌坊、仁义慈善牌坊、功德牌坊,要求非常严格,须经当地官府审查核实后逐级呈报,最后由皇帝审查恩准,或由皇帝直接封赠,方能建造。牌坊的建造规格,也有严格的等级限制。

  费县乡间立有很多小型牌坊,以木牌坊居多,数量众多,不可胜记。有少量载入方志者,如明代李可孝的妻子陈氏,抚育遗腹子长大成人,“矢志冰操,上司题请建坊”(《康熙费县志》卷七);朱向离的妻子郭氏,丈夫早卒,她“善事舅姑,抚子成立,补邑庠廪生,奉旨建坊”(《康熙费县志》卷七)。在阖邑社昌乐庄,有乾隆年间为钦旌烈女刘教姐所立的“烈女坊”(《光绪费县志》卷十二、十五)。

  在县城西门外,有一座四柱三间的大型石牌坊,称作“节孝总坊”,用以表彰县内最著名的忠孝节义人物。这是全县最高规格的牌坊,是清代同治年间费县知县史致仁所立。

  4. 旌门。

  所谓“旌门”,就是在门前树立很多旗帜,其状若门,故名。

  《康熙费县志》记载:宋代张氏,费县平邑社人。徐郎的妻子。侍奉婆母有非同一般的孝行。婆母患病,张氏听说人肉可以治愈这种疾病,就割下大腿上的肉,又剖开右腹,割下一块肝脏,给婆母吃。婆母的疾病果然痊愈。元丰元年,知县徐君平上奏朝廷,旌其门。

  明代李嘉行,字伯敏。父亲去世尚未安葬,忽遭洪水,李嘉行抱着棺材大声哭泣,水势顿时消退。人们都说这是李嘉行的孝行所感的结果。母亲病逝,他“庐墓三年,县令旌其门”。

  侯思儒,母亲生病,他远出取药,突遇河水暴涨,把他冲到水中,恰好抓到一根木槽,得以上岸,人们都认为是他孝行感天。后来侯思儒“庐墓三年,县令旌之”。

  杜永福,高桥社人。家贫,竭力侍奉母亲。母亲去世,他“庐墓筑坟。县令赵经旌其门”。

  张崇友,“庐墓三年,县令邱园卜旌其门”。

  5. 赐给匾额。

  赐匾又称“额门”,就是官员亲笔题写匾额悬挂门上作为表彰。

  《康熙费县志》记载:明代王国政,“割股烧灰,以擦母之恶疮,果愈。又截中指炼油,以擦父发背,又愈。有司上闻,给匾”。县志的修纂者发出由衷的感叹:“古之纯孝,未闻有此者!”

  清代王氏,高欲翙的妻子。二十三岁丈夫病逝,她抚养遗孤,冰守终身。知县惠润旌以“节孝可风”。

  王寅祚,邑庠生。父母早故。王寅祚流离他乡,二十六岁归里,竭力营葬。他“给叔兄产,代胞兄输粮,复与田为娱老资。邑宰给匾以旌”。

  赵中直,世居费邑东乡南尹村,典史赵玉藻之曾孙。中年丧偶,不娶,自操井臼,奉双亲。母疾,汤药必先尝,身不解带者四十余日。母卒,哀痛之余,仍复挥泪强颜以奉其父。及父疾,尝粪以卜吉凶,每夕焚香祷祝,愿以身代。父殁,痛绝至数次。于墓侧为茅屋居之,日以衣襟取土筑坟。凡父母所遗衣服、器用,每于四时祭奠,肃设墓前,祭毕藏之。或有故出,必行出告反面之礼。独居十有五年,郡守以孝举,赐庐墓匾曰“孝思不朽”。

  刘氏,徐广智的妻子;李氏,徐广瑞的妻子;贾氏,徐广禄的妻子。妯娌三人,都以清节著称。刘氏二十二岁,李氏二十五岁,贾氏二十一岁时,丈夫相继去世,惟有李氏生育三个儿子,分别承嗣。她们三人一同照顾公婆,侍奉疾病,直到安葬。她们一同抚养幼小的孩子,从吃饭穿衣,直至成家立业,都极有法度。费县知县李敬修以“一门三节”详请旌表,山东巡抚李秉衡以“节孝兼全”额其门。

  魏氏,胡广伍的妻子。十七岁成婚,婚后三年丈夫病逝。安葬丈夫之后,魏氏自缢,被救。公公婆婆哭泣,劝解说他们无人奉养,于是魏氏勤勉服侍双亲,靠纺线织布赚钱供养公婆。咸丰、同治年间,土匪滋扰,魏氏与公婆一起到平邑圩避乱,公婆都患病不起,魏氏侍奉汤药,自己顾不得吃饭睡觉。她焚香祷告上天,愿以身代。公婆随即病愈,人们都认为是魏氏诚孝所感。土匪肃清之后,魏氏侍奉公婆更加勤谨,数十年如一日。公婆去世,都是魏氏亲自谋划料理,节孝堪称无憾。魏氏过继堂兄胡广伦的次子,视如己出,乡邻全都称贤。光绪二十四年,姚学使以“昭我管彤”四字表其门。

  周女,许配杨一龙,未嫁,杨一龙远游不返。周女的父母双亡,遂冰守不字,抚幼弟杨升臣成家立业,为择婚配。勤劳纺织无倦志,迄于白首。乡里交推其孝,学使黄旌以“女宗贞孝”,邑令汪旌以“奇节大孝”。

  6.立碑。

  用石碑记人记事,就是所谓的“树碑立传”,将孝悌事迹镌刻在坚硬的石头上,使之流芳后世。

  仝寅,“居亲丧,庐墓,跬步不离,豺狼不为暴,有司勒碑记其事”(《康熙费县志》)。

  赵中直,以其庐墓孝行,先是郡守赐庐墓匾曰“孝思不朽”,后来知县舒化民又于道光五年题碑曰“孝子武生赵中直庐墓处”(《光绪费县志》)。

  除了官府立碑表彰,也有民间立碑记其孝行者。《光绪费县志》记载:

  孝子王玫父墓,在张庄,有明代成化年碑。

  郑氏,徐景台妻。郑氏勤于操作,帮助丈夫孝养婆母。几年之后,丈去世死,儿子年幼,婆母年老且病痿,郑氏纺线织布不足以供养婆母一日三餐,于是背着婆母在村里要饭,十几年如一日。婆母去世,郑氏借贷以葬婆母,然后当佣人以偿还借款。“邑廪生杨升阶为其立碑以记之”。

  杨女,性至孝。“嘉庆十年,女年十四岁,母遘疾甚危,女侍汤药,数日不食,焚香祝天,祷以身代。祝之明日,母渐愈,而女病。病危,劝其母勿过悲,强饮食,本祝以代母,死无憾。又嘱其二兄善事母,遂卒”。这一年,她的大哥杨永忠十九岁,二哥杨孝风十五岁。后来二哥杨孝风成为一名岁贡生,他为杨女撰写墓志铭,有云:“吾妹代吾母而殁,是吾兄弟得依吾母以成立者,吾妹孝心之所致也。”

  7.授予“寿官”、“寿妇”称号。

  《光绪费县志·卷七·人瑞》,载有11位人瑞。人瑞,或称“百岁人瑞”,通常是指百岁以上的老人。费县这11位人瑞,都是五世同堂的老人,其中,朱永昌、张作儒2位是“八品寿官”,刘曹氏、王邱氏、酆氏3位是“寿妇”。

  “寿官”是明朝出现一种官职名称,设有“八品寿官”和“九品寿官”。这是一种虚职,给予官帽、官服,没有爵位。主要是一种荣誉,用以奖励“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受赐的寿星,年龄最初为百岁,到万历以后降为七十岁。为年长者授予“寿官”称号,目的是封建社会统治者想体现“国泰民安”。老人能“安度晚年”,当然可以侧面反映出社会的稳定。“寿官”称号只在恩诏颁布时才得以赐给,整个明朝三百多年间,仅授过十九次,每次每县多在四人以下,因此能够获赐的,殊属难能可贵。获得“寿官”官职者,可以得到若干奖励物品,如绢、绵、米、肉、酒等,还可以免除杂泛差役。“寿官”的授予条件,主要是看年龄。明朝时期人们的平均年龄只有三四十岁,能活到八九十岁,非常罕见。一个大县,七十岁以上,仅有几十人;而八十岁以上的,最多十几人。而选出来的“寿官”,一个县最多三四个。所以,被评为“寿官”是全县都很荣耀的事情。

  “寿妇”不是官职,而是官府颁发的一种荣誉称号,专门授予高寿而有德行的妇女。《清会典·礼部·仪制清吏司四》:“寿民给予‘昇平人瑞’字样,寿妇给予‘贞寿之门’字样。”清代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一:“定例:凡寿民、寿妇年登百岁者,由本省督抚题请恩赏,奉旨给扁建坊,以昭人瑞。”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费县这11位人瑞,都是“五世同堂”的老人。“五世同堂”是家庭和睦的象征。在儒家的“孝悌”观念中,“孝”主要是处理儿女与父母、晚辈与长辈之间关系,“悌”主要是处理兄弟之间、平辈之间的关系。在一个联合式的大家庭中,关系比较复杂,尤其是兄弟之间、叔侄之间、妯娌之间,关系十分敏感且又难以调和,所以“行孝”固然是必须的,但“行悌”则显得更加重要。如果“行悌”做得不好,兄弟阋墙,家庭失和,让老人伤心,必然难以高寿。晚辈都团结融洽,对老人来说就是最大的孝行。五代人共居一个屋檐下,几十口人能够和睦相处,无疑是“出则悌,入则孝”的榜样。因此,对“五世同堂”家庭给予表彰,对于弘扬孝悌德行无疑具有典范作用。

  8.诗文赞颂。

  费县东固村杨敏济,字容甫,监生,候选翰林院待诏。他“性孝友,分炊后独依父居,晨昏不离,动作必扶掖。年十六,父殁,哀毁如礼。遂废读,理家务。善事诸兄,群从有不驯者,积诚以感之,以和睦称。生母张氏,性严急,敏济与其配朱氏,事之婉曲承顺,疾病汤药必亲尝。张氏晚年失明,性益躁,一昼夜饮食十余次,敏济夫妇手调甘旨,就床跪进,衣不解带者动经年月。时敏济已五十余矣”。其孝悌操行,与东晋颜含的事迹颇相类似。栾城知县、邑人李琢作《杨容甫先生赞》,褒扬杨敏济的孝悌事迹:

  卓哉杨公,孺慕性成,

  问寝视膳,胥将至诚。

  有妻有子,汤药助理。

  公曰敬哉,昕夕跪起。

  卓哉杨公,敦宗睦族,

  消释争端,委曲往复。

  创立支祠,祭祀以时。

  亲疏感德,永无嫌疑。

  卓哉杨公,解纷排难。

  宿忿积仇,格于一旦。

  人争颂公,公自谦冲。

  不矜不伐,户戴仁风。

  卓哉杨公,智将以勇。

  丑类跳梁,乡人大恐。

  公为运筹,力歼其尤。

  纠众筑堡,遏波虔刘。

  卓哉杨公,雅意育材。

  延师教子,文运聿开。

  翘翘错薪,言挹其秀。

  栽之培之,置诸左右。

  卓哉杨公,风格清遒。

  亲贤远佞,绘图诒谋。

  福寿既高,德谊尤全。

  彼君子兮,夫何间然。

  费县东固村杨云岫的女儿,受聘张家。杨云岫身体多病,女儿在床前悉心服侍,长达两年之久。父亲每有牙齿脱落,她就悄悄收藏起来。父亲病重,她焚香祈祷,愿以身代替。父亲病逝后,她哀痛之极,五天不吃不喝。安葬父亲之后,她拿出所收藏的父亲牙齿,哭着说:“可再见者齿也,不可再见者亲也。”在她父亲病逝之前,夫家已经选定了婚期,到了日子,她对兄长说:“世上有正在服丧却要成婚的吗?”兄长替她请求缓期,但是夫家不同意。有人劝她按期出嫁,她说:“嫁人是我的本分,但是骤然换上新妆,我内心不忍。缓期未获准,违礼不如死。身可死,礼不可违也。”于是昼夜哭泣,饮食不进。她的婆婆闻讯前来探视,杨女强撑着极为孱弱的病体,以儿媳的身份下跪磕头,说:“服侍婆婆是我的本分,可是不幸已经这样,没有什么办法了。”随即哀痛昏死过去,很久才苏醒,吐血数升。三天之后杨女去世,年仅十七岁。翰林院编修、莒州人管廷献写有《孝女诗》,自注“为杨云岫女作”,诗云:

  自古有贞烈,常闻殉其夫。

  绝夫而殉父,从来世所无。

  嗟哉此孝女,操行胡独殊?

  父死未经旬,迨吉一何迫。

  苫块催新妆,毛里同陌路。

  愿缓三年期,恩礼两不逆。

  吁情志未伸,啼泣朝复夕。

  痛伊冥无知,非我忍相负。

  誓为杨家女,不作张家妇。

  北海仰高节,不食饿首阳。

  美此闺阁秀,争被日月光。

  曹娥旧汨渊,缇萦昔上书。

  殊途而同归,有过无不如。

  岂徒娴姆训,至性贞不二。

  岂徒留阃范,能教须眉愧。

  丧服与婚义,恨未参其制。

  但求一心安,此外复何计?

  天语显褒扬,贞珉生光彩。

  愧乏邯郸才,聊备輶轩采。

  杨女的族侄、岁贡生杨仪廷也写有一首《孝女诗》:

  素衣遽把缟衣更,心意何安竟舍生。

  通丧三年曾制礼,先于原是本人情。

  未获竭情一死休,心安理得又何求。

  世间固有夺情说,试问真情夺得不?

  这些赞颂诗文,都收录在了费县的方志里。

  9.延为耆宾。

  耆宾又称“乡饮耆宾”或“乡饮介宾”,是指年龄六十岁以上的德高望重者。在古代,“乡饮耆宾”这一名号,须由官方正式确认。清制,每年在各省州县儒学遴访一些年高德劭的乡绅,拜为“大宾”、“介宾”或“众宾”。先由所在地的儒学颁发资格执照,然后上报督抚核定,最后具明该人的姓名和籍贯,报礼部备案,注册之后方可称为“乡饮耆宾”。乡饮耆宾享有参加由地方官吏主持的“乡饮酒礼”的礼遇。这种酒礼是一种尊老敬老的宴乐活动,一般在每年正月某日和十月某日举行。宴会当天,各路耆宾在儒学讲堂依次坐好,主持官吏大唱赞歌,并依次饮酒,互相礼拜,以这种独特的尊老仪式达到官方教化民众“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的目的。这类乡饮耆宾,尽管不是地方官员,但在乡里、族里名望颇高。他们可以帮助州县官员推行地方教化,实行“家长式”的管理。

  《康熙费县志》记载:“林润、十嘉猷、闵贡,俱布衣,乡饮介。”《光绪费县志》记载:“曾传文,幼失怙,事母孝。咸丰季年,捻匪北犯,居民逃匿山谷间。其母年已八旬,曾传文丢下妻儿老小,负母奔逃,数里力尽,路旁有微坎,伏母其中,以身蔽之。贼马步数万,所伏之处适当其冲,而贼终不睹。妻子在家亦无恙。后以齿德膺耆宾,寿八十岁。”

  10.把孝悌人物事迹写入方志。

  方志是官方著作,以其权威性留传后世。《康熙费县志》卷之七《人物志》,专门设了“孝子”、“节妇”、“义妇”、“烈女”等篇目,记述了费县18位孝子、68位节妇、1位义妇、4位烈女的事迹。“孝子”篇记载:明代的一位孝子范廉,“父病,或谓人肉可愈,廉密于空室刲股以进之,果愈”。另一位孝子叫乔志德,园廓村人,“母双瞽。病,亟思食肉。德贫,无以供,割左膊肉烹以供母,母病愈”。还有一位孝子叫王国政,“割股烧灰,以擦母之恶疮,果愈。又截中指炼油,以擦父发背,又愈。”《康熙费县志》的修纂者感叹说:“古之纯孝,未闻有此者!”

  《康熙费县志》又载:胡源开,号麟祥,陇州知州胡尔纯的庶子。胡尔纯在陇州殉难,胡源开“于兵戈扰攘之际踉跄奔赴,卒能载榇归乡,竭力请葬、赠秩。呜呼,孝哉!”

  刘昌印,号毓祥。生员刘士彦之子。刘士彦有六个儿子,刘昌印是老大。刘士彦病危,决定分家,“知长子昌印孝友纯笃,可保门户,以宅地之佳者与印,而以矮檐瘠土与众子。印知父厚己而薄诸弟,哭止之不分”。父亲死后,刘昌印把父亲分给自己的财产与众位弟弟平分。

  王廷献,南石沟居民。年十八时,其母为山贼掳去,“廷献愤不顾身,持枪飞追,手刃数贼,力尽被杀”。

  王体节,母老且病。明季,大乱将至,人劝逃避。体节曰:“委母而去,偷生如死。吾宁与母死一处耳。”家人俱逃,体节果守母不避。乱至,被执而死。

  郭玘,洪沟村人。历奉七母,每以孝闻。至母杨氏,苦虐异常,日加三棰。玘每跪曰:“母息怒,儿起未晚也。”母病,汤药不懈。母将死,大恸曰:“今始知子为孝子也。”

  王恂,“以孝友醇谨闻。助婚葬,施药饵。买人宅地,怜其贫,以券归之”。

  魏之鼐,“世居小平邑,事亲孝爱,哑弟依之终身”。

  王克振,贡生,博学方正。事继母以孝闻。

  《光绪费县志》也记载了许多孝悌人物:

  刘宾,“居家以孝敬闻”,后来历任江西参政、广西参政、山西布政使。

  王玟,成化间任大兴经历。性至孝。“在任闻父丧,即行,不顾妻子。抵家,殡丧以礼。庐墓三年,不接家人故旧。旦夕哭踊,声嘶气微。稍暇便负土石培砌父墓,周可七十尺,高可二十尺,乡人至今皆知为孝子王玟之父之墓”。

  卜梦弼,字象升,乾隆丁酉岁贡。“性至孝,侍亲疾,衣不解带者数月。尝置林庙、祭田、义学、义仓等事。乾隆五十一年,岁大饥,赈济活人无算。任禹城县训导,进士子,勖以德行。每月课试,细加评阅,人文蔚起。自奉甚俭,服食率由家中自致。事载《禹城县志》。子善端、善长。善端字统万,邑廪生,侍曾祖母疾,以孝闻。免丧后,每遇忌辰,犹痛苦不止。”

  全应旗,郡增生。“敦朴厚重,至性过人。父疾,卧不解带者数年,视膳进药,始终无怠。及病革,哀毁逾恒。邃于经学,为文博大昌明。屡荐不售,不以介怀。事兄敬,数十年如一日。业师王焕章应乡试,卒于省,为之殡殓。不赴试,亲送其柩于家。岁辛酉,土匪起,避居郡城。贼平,村舍为墟,附近十余村麇集于万家庄,无栖止地。应旗有松树数千株,慨然曰:‘乱离之后得生全,幸矣,木奚惜!’使乡人尽伐之,各修屋以避风雨,并不索值。有马安者,单传数世,贫不能娶,资助之,使完室家。老年有子,人以为善报”。

  全应心,字维恒,道光丁酉拔贡。“四岁失侍,事继母以孝闻。性颖异,读书日数千言。弱冠入泮,寻以优等食饩。工书法,以拔萃贡成均。九试棘闱,七荐不售,教授乡里,从游多知名士,足迹不至公庭,郡邑长罕识其面”。

  任毓桂的父亲任作魁,因长子任毓法早逝而哀痛不已,远游不归。年幼的任毓桂,在家侍奉母亲,生活十分拮据,始终不离母亲左右。但是,他“寻父之志未尝一日忘”。后来,邻村有人从关东来,说他的父亲寓居在船场(今吉林市)。任毓桂随即让妻子在家侍奉母亲,他跋山涉水,亲自去关东寻访父亲的踪迹,终于把父亲找了回来,“竭诚致养,父以寿终”。任毓桂还把自己的长子过继给早逝的兄长任毓法当儿子,使其续上“香火”。

  任德鸿,子逵吉,候选五城兵马司指挥。世居上冶之东岭。“德鸿庶出,嫡母性严正,生母益自检束,冬月衣不重棉。德鸿亦不衣暖,夜卧草荐中,掖之不起。嫡母感动,□其生母有恩。兄弟析居后,与其母、弟德明复合居,处同息,出同游。晚年于玉泉北创一茅亭,疏泉凿池,偕弟游咏其间,怡怡终身。高密王烻为额其堂曰‘棣萼’。子毓淑,邑廪生,性亦孝,德鸿晚年病废,毓淑日夜侍奉,跬步不离,卧榻相接者五岁”。

  孙继宗,家贫,力农。“善事父,每食必具酒肉。父尝以余肉啖之,大吐,父信其不能食,食肉辄尽,人亦谓继宗不能食肉。及父殁三年后,乃食与常人同,始知曩之不食,为养父也”。

  陈廷辅,字德民。敦亲睦族,好施乐善。“胞侄逊,八岁失怙恃,视如己出,抚养成立。从弟允恭,亦幼失怙恃,零丁孤苦,复与合居,延师教读,竟游泮食饩焉”。

  王青鹤,增生。“母老,不能动移,青鹤事之至孝,每事必亲执之。母丧,哀毁几陨其生。二弟求析居,不得已,财产任弟自取。不数年,弟又贫困,时时周济之”。

  孙氏,儒士杨维廷妻。“十九岁归维廷,嫁甫三年而夫故。性孝慈,姑病,每煮汤药,必跪祷愿以身代。有姊贫而早逝,遗孤女甫周岁,氏抚之如己出,长为择婿嫁之。维廷殡于室,氏每食必供饮食,几三十年。土寇初起,村人奔匿,氏独伏夫柩前不肯去,寇闻而义之,不入其家。卒年七十一岁”。

  李氏,徐凤墀妻。“年二十岁夫亡,孝事翁姑,避难山砦。翁病故,兵燹中殡葬如礼。未几,姑患痈,氏谋医药,进饮食,涤溺便,衣不解带者八月。姑亡,哀毁益甚,殡葬如翁。有庶母弟幼,早析,妇亡,而家亦落,氏资以衣食,抚其子女,临卒即以长子名世达者嗣焉”。

  孝女王景蕙,字若兰。其父王薪传,是清代同治六年举人,曾任河南淇县、密县、襄城等县的知县;母亲牛氏,是滋阳县(今兖州市)进士牛空山的玄孙女,饱读诗书,教子有方。王景蕙白天操持女红,夜里研习文事,劳累过度,造成了劳瘵(肺结核)。经过多方调治,一年之后终于痊愈。不久,母亲牛氏患病,王景蕙守护在母亲身边,每天侍奉汤药,连续几个月顾不得吃饭睡觉。她经常焚香跪拜祷告,祈求神灵让自己代替母亲遭受病痛折磨。后来母亲医治无效不幸病逝,王景蕙哀伤不已,旧病复发,虽然多方诊医用药,最终不治身亡。临死之时,王景蕙对父亲说:“不要思念孩儿,孩儿这下可以到九泉之下侍奉母亲了。”死时年仅25岁。王景蕙著有《绣余诗稿》,胞兄王景禧(光绪十六年进士)在京城为她刊印成书。

  四、费县孝悌文化的突出特色

  费县的孝悌文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士绅官吏到平民百姓,从衣食住行到言谈举止,从社会生活到家庭伦理,从经济活动到政治措施,从生产方式到精神生活,全都带有孝悌文化的影子。可以说,丰富多彩的孝悌文化,在费县已经深入人心,无处不在,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孝悌风俗。除了这些基本特点,费县的孝悌文化还有三个非常突出的特色:

  一是“孝”与“悌”并重。

  关于“孝”的含义,《论语》中有“无违”、“敬养”、“色难”等解释。朱熹的解释是“善事父母”。为父母提供吃饭、住宿、穿衣、治病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养老送终,都属于“孝”的范畴,大部分人都能够做到。善事父母,天经地义,任何人都必须遵循,没有什么推脱的余地。如有违背,就是不孝之子,人人挞伐,抬不起头来,在社会上也难以立足。

  至于“悌”,就是朱熹说的“善事兄长”。《光绪费县志》卷十一《人物(二)》中,记载了两个“善事兄长”的事例。有个人叫李世众,父母早亡,与兄长感情很深。遇到荒年,他所分得的家产,被兄长拿去卖掉,他“终身无怨言”。还有个人叫李在璇,字灿章,“事亲克尽子职,事兄尤谨”。他四五十岁的时候,偶然喝醉了酒,遭到长兄的严厉斥责。他不敢争辩,老老实实趴在地上,恭恭敬敬接受训斥,直到长兄脸色缓和之后,他才敢站起身来。他们这种“善事兄长”的做法,很多人是难以做到的,所以他们的事迹被记载在了县志里。兄弟之间,在家庭主导权、财产支配权等方面,往往存在竞争关系,明里暗里较劲,甚至常常埋怨父母“偏心”、不能“一碗水端平”。加上“枕边风”的影响,“兄弟阋墙”是常有的事情,于是“善事兄长”也就无从谈起了。兄弟失和,妯娌争吵,姑嫂斗嘴,家庭矛盾冲突激烈,不仅家庭不睦,父母伤心,而且容易造成社会不安定。

  应该看到,“善事兄长”要求弟弟对哥哥要恭敬、顺从,这只是“悌”的一面,叫作“弟恭”;其实“悌”还有另一面,则是哥哥对弟弟要“友”,即友爱、友好,叫作“兄友”。“兄友”和“弟恭”合起来,才是完整意义的“悌”。兄弟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关系才会融洽,家庭才会和睦。费县的孝悌人物,从东晋的颜含开始,到后来的王寅祚、杨敏济、刘昌印、任德鸿、陈廷辅、王青鹤等人,无一不是“孝”与“悌”并重的楷模。因此,《康熙费县志》的编纂者在第七卷《人物·孝子》的前面,特意加了这样一段按语:“百行莫先于孝,此风化之本,而德业所从出也。然世固有能为孝子而即可为友悌者,断未有不能友悌而尚可谓孝子者。《书》云:‘惟孝友于兄弟。’孔子言:‘父母其顺矣乎。’诚有见于同气之相好,其乃天性之笃挚欤!”

  二是极为重视“庐墓”孝行。

  所谓“庐墓”,是指古人在父母死后,在坟墓旁边搭盖小屋居住,以守护坟墓,防止野兽侵袭坟墓。《礼记·丧大记》说:“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块,非丧事不言。”意思是:“父母去世,孝子要居住在简陋的棚屋里,不涂泥巴,睡在里面只能铺草垫子,用土块做枕头,除了丧事之外,不谈论别的事情。”

  家中有好屋不能回去住,要住在简陋的棚屋里,而且墙壁不能涂抹泥巴,撒风漏气。家中有床铺被褥不能回去睡,要睡在草垫子上,用土块当枕头。夏天蚊虫叮咬,风吹雨淋,冬天大雪封门,寒风刺骨。到了夜里,虎狼时常出没,有生命危险。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呢?《礼记》也做了回答:“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也就是说,这样做是为了表达人子对父母的孝顺之情,以及与父母同甘共苦之意。在简陋的棚屋里一住就是三年,确实是对孝子的严峻考验。虽然有此明确要求,但是能够严格按照要求真正做到的,并不多见。

  《明史》卷二百九十六《孝义传》所记载的明英宗正统年间孝义人物中,有“费县葛子成”。费县的葛子成之所以能够写进“国史”,正是因为他的庐墓孝行。据《明英宗睿皇帝实录》第三十八卷记载:“葛子成,山东费县人。事母孙氏孝。母殁庐墓,不靧面栉发,晨夕哀号不辍。”既不洗脸,也不梳头,从早晨到晚上一直不停地哀号,正是对“庐墓”行为的最佳诠释。

  《康熙费县志》把八个“庐墓”者一一列举:

  明代李嘉行,字伯敏。母亲病逝,庐墓三年,县令旌其门。

  □□□,高桥社人。庐墓筑坟。邑宰赵公经花帑旌之。

  于进卿,地方社人,庠生。亲卒,庐墓筑坟,日夜悲号,三载病卒。

  杜永福,高桥社人。母亡,庐墓筑坟。邑宰赵公经旌表门闾。

  仝寅,庐墓跬步不离。墓田狼虫噬嗥,毫不为异。有司勒碑记之。

  侯思儒,庐墓三年,县令旌之。

  王纳,张柳庄人。母死,庐墓三年。

  张崇友,庐墓三年。

  费县人把庐墓视为“达孝”,即最大的孝道。正如《礼记·中庸》所言:“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费县人重视“庐墓”孝行,不仅看重其孝行,更看重其孝心。《康熙费县志》的编纂者对“庐墓”孝行加以评论:“呜呼,孝难言矣!世俗谓孝者,前代莫考。自明迄今,志十有四人,而庐墓者八。然余取其心,不取其迹。心不存,则庐可撤也。朱子尝言:‘心不在于父母,即庐墓刲股,非孝也。’”

  三是移孝于忠。

  《孝经》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就是说,“孝”是道德的根本,事父母之“孝”应该转化为事君之“忠”。这是在提倡“移孝于忠”,“忠”成为政治化的道德。在家尽孝,事君尽忠,是士大夫立身的道德准则。

  作为琅邪颜氏的后人,唐代名臣颜真卿深受孝悌文化的熏陶。他身为朝廷重臣,更是特别强调“忠”。唐代宗永泰元年(765年),朝议东都留守韦陟谥号之事,太常博士程皓主张谥为“忠孝”。时任刑部尚书的颜真卿,立即反驳说:“出处事殊,忠孝难并。已为孝子,不得为忠臣;已为忠臣,不得为孝子。故求忠于孝,岂先亲而后君;移孝于忠,则出身而事主。”(《驳吏部尚书韦陟谥忠孝议》)在颜真卿看来,忠孝不能两全。孝则在家养亲,问寝问膳,势必难以为国效力;忠则出仕事君,以身许国,势必无暇顾及养亲。所以说,心可并存忠孝,实则难以两全。作为士大夫,既然出仕,理当以天下为己任,以忠为念,则已无暇孝亲,所以说做忠臣就不能做孝子。颜真卿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不计个人安危,受命抚慰叛军,最终尽忠殉难,堪称忠君报国的千古楷模。

  自古忠孝难以两全。究竟是做忠臣,还是做孝子,的确是摆在世人面前的两难抉择。有人感叹说:“人生须要忠孝两全,方是个丈夫。”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实际上很难做到。——不过,还真就有个费县人做到了。

  明代万历三十二年,费县人王雅量考中了进士,做了山西阳城县令。俗话说“夫贵妻荣”,他的结发妻子孙氏,完全可以跟着他一起出门,去做官太太享享清福。可是,以孝著称的王雅量,并没有带着妻子一起出门,而是把妻子留在家里,替他侍奉父母。此后几十年间,王雅量去过很多地方做官,他宁肯自己生活得清苦一点,也始终没有携带家眷。他本人在外面为国家尽忠,让妻子替他在家为父母尽孝,用这种“曲线行孝”的方式,做到了“忠孝两全”。

  两千多年来,费县人就是这样,忠实地践行着“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的先贤古训。孝悌文化如春风化雨,渗透到了费县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相互影响,蔚然成风。时至今日,费县的孝悌文化已经升华为以“孝老爱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2012年,费县有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上榜人数位列临沂市第一位。从2014年3月开始,费县启动了“费县好人”评选宣传活动,每个月都评选出若干名“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5种类型的“费县好人”,每年评选出100名,在全县进行宣传和表彰。“费县好人”的评选和宣传,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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