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费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fx5221719@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费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地址: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楼(县人民医院路西),邮编:273400。
电话:0539--205132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
费县司法局
2019年4月4日
附:费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