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关于推进乡村医生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12-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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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燕等8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医生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服务的基石,是乡村振兴宏伟蓝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持续发展,结合您的建议,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乡村医生职业化。我县自2024年起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积极落实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政策,盘活用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在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招聘的乡村医生聘用在乡镇卫生院,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同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县财政每年给予每处村卫生室2万元的运行补助,有效降低村卫生室运行压力,积极落实基本公卫经费和基本药物补助,从根本落实村卫生室的“公有”性质,使乡医收入更加客观,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二是建立乡村医生长期培养机制。近年来,县卫健局组织县直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团队对全县乡村医生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组织培训全县乡村医生1110人次。2024年将结合三年行动开展全县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聚焦村级医疗需要,利用3年时间完成对全县837名乡村医生系统、全面、高效的培训,2024年计划培训不少于300名乡村医生。同时县卫健局每年组织15名骨干乡医采取线上自学、线下带教的方式到县人民医院脱产培训,培训时间分别为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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